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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,連我用到小圈圈的方式,我還是不能好好的說一說我的想法,
那我真的不知道,有誰,是我可以說話的對象。
亦或者,是我一廂情願地將人認知為我的私密好友。
重創個噗浪?在設個小圈圈範圍?好像一點意義都沒有。

我只能,沈默,不語。

噗浪,真的是一個很方便的交際平台,
讓我這個很不愛主動敲人聊天的咖,
都有個可以與人頻繁互動的地方,
只是,凡事有利亦有弊。

有時候我真的疑惑了,這樣攪和是好的嗎?
人數三四十個人的大團體,真的好嗎?
還是只是使得生活更複雜?
我一直都很懶,懶的不想去做任何表面,
即使是必要的。

我總一廂情願地以為,我就是這樣的坦率,
喜歡就喜歡,討厭就討厭,
但是,一旦居於團體之中,我好像很難堅持這樣的自己。
我喜惡太明顯,我個性太雞笆,我就是愛開槍。
有的人,我確實討厭他一些部分的人格特質,
不過我仍覺得他是個可以認識的人。
我偶發的感觸,卻要被傳出去,讓人對號入座來質疑我,
我情何以堪,尤其看得到我感觸的,
都是我以為我最親近的朋友。

我根本也不在意是誰說出去,
我在意的是:我最私密的一些感觸,被傳出去當閒聊的內容,
不管是誰說的,你都傷害到我的信任與親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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