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人具雞黍,還來就菊花


在床上的我,整個人腦袋糊成一片。

「ㄟ!為什麼我們又變成這樣?」我看著趴在我身上不停的啃咬我的他,我真的不太懂,為什麼每次見面到最後,都會見到床上來!

而他只是稍微停下動作,抬起來看了我一眼,然後繼續本來進行到一半的的動作。但他的眼神裡透露著:「連這個你也要問,是在蠢什麼!」的眼神。

從身體上傳來的陣陣蘇麻還有口水的濕潤感,頓時讓我吞下應該要繼續問下去的困惑。情不自禁的伸出雙手環抱著他,並且給予回應。

身上也早就一絲不掛,該充血的地方也昂首挺立,在逐漸沈溺於肉體接觸的愉悅前,最後閃過的念頭是,怎麼又是這樣。

不過我也不意外,也不排斥,甚至有點預料之中的期待吧!

期待每一次與他的見面,以及彼此激烈的相互慰藉。


跟阿傑的認識,好像已經超過四年了。當初剛認識的時候也真正的曖昧過好長一段時間,亞太熱線、視迅脫光、MSN聊天,似乎該做的、能做的都做差不多了,只差我們還是沒有真正的見過面相處。距離真的是一個非常現實的阻礙,說得再多再美,若是沒有真正見面與相處過,那不過就是一場春夢,醒來就結束。

與阿傑的那場夢,就醒在他的情感狀態由單身,改成死會。而前一天,他還在電話中跟我纏綿悱惻。

所以也沒有什麼好說的了,畢竟當初的出發點是以交往為前提,雖然說沒見過面就提及交往,似乎非常好笑,不過身邊的朋友們,幾乎都有過這樣好笑的過去,甚至有人樂此不疲。隔著螢幕,透過無數的0與1來交往、談情說愛,頗不真實的。即便也是0與1。

那天之後,就沒有再聯絡了。MSN刪除封鎖,亞太手機刪除,斷絕所有聯絡。

只是沒想到多年後,某個晚上的BAR裡,就這樣巧遇了。只是已經過了一兩年,當初的憤恨似乎也消退了,也或許是因為自己成長了。

回頭想想,當初的自己還真的很幼稚。

不過,突然也太大人似的互動了。我並不是指馬上就可以帶回家上床。只是抽離了承諾與期待,像個情侶一般的約會,但我們只是朋友。

其實這樣的關係挺舒服的。

工作結束後的夜晚,有個人可以一起共進晚餐,聊聊天,說說想法,但是不會被逼問說:你想不想我,你愛不愛我!你的心裡到底有沒有我?

很相近於朋友的互動,但是又多了那麼一點。因為我是喜歡他的,他也是喜歡我的。所以多了那麼一點點的親暱,還有依賴,也不為過吧?

看電影時候,悄悄牽起的手,誰也沒有說些什麼。搭手扶梯時候,前後依靠在一起的軀體。感受另一端傳來的體溫,很溫暖。不用擔心他會跑走,也不會介意他靠太近,當然也不會有所佔有,因為我們就只是朋友。

可以喜歡著一個也喜歡我的人,很幸福。彼此沒有壓力與束縛,很自在。

有時候,從彼此交會的眼神,我知道他跟我一樣,都很享受我們這樣的相處。比朋友更多,又比情人自在。什麼都可以聊,什麼都可以說,即使是聊到彼此的追求者或是喜歡的對象,也不會造成任何不快。

只是摩擦久了會生熱,擦槍多了會走火。

都是那一杯酒害的。

那天好像是我們一起看完舞台劇的週六晚上,雖然時間也不早了,但是週末嘛,總是喜歡讓自己多放鬆一下。我們一路聊著剛剛看完的劇情,然後回到他的住所。當下也沒有想到喝完酒,我要怎麼騎車回家的打算。情緒到了,就有點忘記該注意的事情。

坐在他具有設計感的廚房小餐桌兼小吧臺,聽著音響裡流洩蜿蜒過來的藍調,Vodka Lime一杯又一杯的飲下。

兩個人的眼神越來越迷離。然後吻在一起。

但這也不是我們重新當朋友後的第一個吻,但是就是整個引燃了所有的喜歡,放了把火,藉由酒精而燎原。

所以我說,都是那一杯酒害的。恩,好吧,是好幾杯。

反正我們就從吧臺邊,一路擁吻到客廳的沙發,沿路都是我的上衣、他的上衣、我的褲子、他的褲子。你問說內褲呢?沙發邊的那塊撕爛的破布,好像有點眼熟(掩面)。

最後當然是翻滾到阿傑那張KING SIZE的雙人床上。

然後相擁入眠。

早上起床沒有發生尖叫大喊非禮,也沒有人在床邊抽著事後煙說:「我不會負責的」。阿傑就很自然的親了我一下,而我回以上揚的嘴角,還有沒刷牙的口臭。

你問,我們是不是從此在一起了?

當然沒有啊,我跟阿傑就是朋友啊!只是他越來越常用各種理由要我去他家。凡舉吃飯、看DVD、聽歌等正常理由,或是他家鬧鬼、聽到怪聲音、還是他怕黑之類的爛原因,不過他最常說的還是:「ㄟ,我好想你。」


〈過故人莊〉孟浩然
故人具雞黍,邀我至田家。
綠樹村邊合,青山郭外斜。
開軒面場圃,把酒話桑麻。
待到重陽日,還來就菊花。


我不否認這篇比較惡搞一點,就當作是我在編輯課本時候,壓力太大的反應吧!
看了十多年的課文,第一次覺得很有趣味性!值得比較不中規中矩的寫作。
本來的題目是想用:故人具雞黍,邀我至田家,但是現在的題目不是更有想像空間與暗示呢XD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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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zarat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