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國中開始收集水晶,但家裡完全不認同,覺得水晶都是用玻璃做的,尤其看到原礦背後的乳白色,還堅持那個就是三秒膠黏著的痕跡。

 

中學時期的我還是省吃儉用的買下一塊塊小小的收藏,沒有一個比手掌大,頂多是十公分左右。因為我就只是喜歡水晶清透的美麗!也不用太大,沒有非要珍品,只是喜歡就好。然後擺放在書桌上,排成一個個自以為的陣型,就很開心。

 

高中那時候的我爸還會跑去喝酒。有一天晚上,他喝的醉醺醺的回家,然後跑到我房間,拿出了這個水晶柱給我,說他路上看到,就買下來了。

 

當時的我好像整個愣住,也不知道怎麼回應這突如其來的禮物,只是喔了一聲,收下,放到收藏堆裡。好像還曾經覺得裡面的冰裂紋有點多,表面有幾處瑕疵。

 

但這是我當時收藏裡的巨無霸!至今也還是前三大的收藏。

 

小時候真的無法那麼直接的感受到爸爸的疼愛,所以累積到長大後,總不時被過去的事情戳到,感動於回憶中的同時,也不免學朱自清說了一句「我當時真的太聰明了」,來懊惱自己那時候的不懂事。

 

其實也不是突然想起這件事,之前就想要寫這文章,但一直感覺醞釀的不夠。大概是因為我剛在床上看書時,我爸問我怎不吃豆乾,是不知道他有買嗎?然後拿到我房間給我。

 

我嚼著豆乾,想起了那個收到水晶的夜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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