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日照片主題:收到的禮物

我很不喜歡收別人給我的禮物,因為總覺得收了就欠了別人什麼。沒辦法,從小被灌輸的觀念已經烙在心上,抹不去。即使知道情感互動本來就是有來有去,才會增長。但是收了禮物,我就必須要還。可是我很懶,挑禮物是一件很費心思的事情,不管心意、價格、實用性都必須考慮到,若只是隨便抓個東西,那不如不要送。

因此我很少收別人給我的禮物,尤其是貴重的那種。怎樣算貴重?超過一千以上,在我心中就覺得是大禮物了。不過如果是出國帶回來的紀念品、小東西,就還在可以接受的範圍。

舉個例,當事人不要自己跳出來。

前年生日,有朋友約我碰面,結果拿了一罐酒給我。那個酒非常好喝,我非常喜歡,很開心。跟這位朋友也沒有不熟悉,但是我就會一直把他送我的這罐酒放在心上,總覺得該做點什麼回報,反而讓我惶惶不安。

因為別人對我的任何一丁點情意,我都看得很重。所以當這份情意很大時,就會讓我覺得好像必須做點什麼來回報,無形中會給自己帶來一些壓力。所以我真的不是很喜歡收別人給的禮物。

不是收了不開心,而是太開心到無以為報的心理負擔。

某粉就抱怨過,要挑禮物給我非常困難。除了上述的原因外,就是我好像不太缺什麼。以現在的經濟能力,基本上該有的必需品我都有了,不缺什麼。而不太重要的奢侈品對我來說也沒意義。總覺得生活能吃飽睡好穿暖就夠了,不用去追求什麼高貴、名牌、奢華的東西,所以他給我的禮物幾乎都是手作品。

照片這個熊頭還挺有故事的。雖然每次說故事,他都會被婊到。早上跟他說我要放這張照片,他就翻了一個很大的白眼給我看。

誠品信義店的三樓吧,有一間店有賣一些類似的東西,當時看到就覺得很喜歡。跟某粉交往初期有偷拍給他看。不過我也沒放心上,就只是分享逛街看到的東西。

2012年5月,跟某粉交往的第四個月,剛好是我工作必須到處出差的時間。那時候他還在嘉義讀書,所以常常都會利用我出差的機會約會。

五月中有次我到高雄出差,他就說他要過來找我吃晚餐,然後他順道回家。我也跟業務喬好行程,不要讓我太晚走。也幫他查好火車,大概要搭三點十七分的那班。確定行程後,我就繼續忙我的工作。

他住的地方到火車站大概十分鐘,所以我忙到三點的時候還偷偷打了電話給他,提醒他該出門搭車了,然後我就繼續忙。

結果我在三點十九分時候接到他電話,他說他到火車站的時候火車已經開走了。我算了一算時間,不太可能來不及,結果逼問之下,才有人說他剛顧著看youtube,忘記出門。

嗯……因為在業務車上,所以我不好爆炸給他看。某粉就要我在高雄等他,他會趕過來。

結果有人活生生比約定的時間晚到兩個半小時,讓我自己在完全陌生的高雄火車站漫無目的亂走了一小時,才找到網咖。

至於見到面之後,我如何爆炸,有人如何道歉求饒就不說了。

這個熊頭就是事發的隔週,我去臺中出差後,轉去嘉義找他,他做出來給我的道歉驚喜禮物。

至於我收到禮物非常感動,很開心也原諒他了,結果隔天他又讓我翻臉爆炸就是另一個故事了。10479674_922289751121886_8562329127018505600_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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