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時不免有所困惑:兩個人之間彼此單純尊重的喜歡,不該是一段感情的最根本條件嗎?怎麼在現在的這個社會,最根本的條件成為最困難的目標,若有人可以用這樣的態度對我,我都會莫名地感動,即便我僅只是把他當作朋友,我仍會被感動,這樣的心意是多麼地珍貴,乾淨透明如水晶的瑰麗,簡單卻會使人目光膠著。但,如果太過單純無暇的心思,又難以處理需要成熟態度的情感互動。或許真的要走過繁華,而最終歸於平淡的狀態才是真正的對待。見山是山,見山卻不是山,最後山還是山。難道真的要等到風景都看透,才會找到那個願意陪伴著我,牽著手一同看著細水長流的人嗎?


其實我也不知道,現在的我在堅持什麼?或是說,我也不知道我現在要什麼。身邊不是沒有追求者,但我卻沒有那個意願點頭,我少了想要交往的衝動,似乎我現在不需要一段名為愛情的關係。因為我不知道我要愛情這樣的關係有什麼意義?真的回顧上一段的關係,如果把我的付出抽離後,當時的情感交流,彷彿就空了,再美的回憶都垮了,我不想要一段只有對方沒有我的記憶。是的,我真的怕了,我真的懼怕所謂的愛情。當把自己整個淘空去成就對方,最後卻被輕易的放開,真的只能說情何以堪,所以我怕了。或許有人會用蔡康永的話來開導我,我也知道若有所保留,對下一位出現的人很不公平,所以我不抗拒認識新的朋友,也歡迎交往為前提的約會。


但是那然後呢?整個狀況呈現各種奇怪的發展,有人只是想玩玩;有人嘴巴上說愛,但也同時愛著其他人;有人說他愛我,但是過不到一週,他說他要做自己,然後開始約人抱抱;有人說他喜歡我,卻用各種方式消磨掉我對他的好感......我沒有不要一段穩定長久的關係,我也很怕寂寞,我也需要有人可以陪著我從事各種活動。可是我該如何提起勇氣,去進行一段我已經可以預料大概結果的關係,與其這樣發展,我寧可自己一個人。我自己逛街,自己看展覽,自己看舞台劇,自己逛書店,自己吃飯,不是不覺得這樣很可悲,而是擔心如果換做兩個人,會有雙倍的悲哀,悲哀更悲哀。


來來往往的人們,留下了各種回憶,像是一張張的照片,有的堆疊在角落,布滿灰塵;有的早已焚燒成灰,不再記憶;也有的掛在我的書桌前,日日月月地回顧,享受心中那股酸澀的滋味。回憶真的是一個很奇特的心理活動,總有些人過了就忘,如雲煙過眼則逝,但卻有些人,可能只是短暫地出現,卻如夜空星辰,總在漆黑無光的晚上,綻放出如日月般的星芒。兩個人在一起創造的各種回憶,到最後真的有一起回顧的可能嗎?還是成為一張張的照片,或都是灰塵,或都成為灰燼,能夠成為星辰的又有多少?而我現在,卻想要一個可以跟我一起牽手看著星星,告訴我關於每個星星的記憶,不是酸澀,而是雋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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